學科題庫 › 逐題解析總覽 › 專業課程

專業課程 第 456~461 題

勞動部公告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乙級學科題庫(專業科目),逐題附答案、解析、記憶點與法規出處。答案依官方題庫;法規已修正或官方題目有瑕疵的題目另外標示。

想先自己作答?到練習模式 →

22200-03-456|複選有關綜合溫度熱指數監測,下列哪些錯誤?

  1. 電子直讀式綜合溫度熱指數監測裝置的黑球直徑為 2 英吋
  2. 自然濕球溫度計於測定前 15 分鐘要以蒸餾水將包覆之紗布充分潤濕
  3. 熱不均勻場所應測至少 3 種不同高度,例如頭部、腹部、腳踝,再加以算術平均
  4. 黑球溫度計之溫度計球部需插入黑球內部至其球心位置

答案:2、3

這題問「哪些錯誤」,官方答案是 2、3,也就是選項 2、3 的敘述是錯的,選項 1、4 官方認為是對的。

先講法規背景:高溫作業勞工作息時間標準 §3 規定綜合溫度熱指數(WBGT)由自然濕球溫度、黑球溫度、乾球溫度計算(戶內或戶外無日曬:0.7×自然濕球+0.3×黑球;戶外有日曬:0.7×自然濕球+0.2×黑球+0.1×乾球),溫度都用攝氏表示;§6 第 2 項規定黑球溫度的測定位置是勞工工作時之位置。至於儀器怎麼架、紗布怎麼濕、要測幾個高度,這幾條都沒有寫,屬於量測技術。

選項 1(黑球直徑 2 英吋):官方認為對,不選。傳統黑球是較大的球——勞研所的說明是「直徑約15公分空心黑色金屬球」,勞研所研究報告整理的國際標準 ISO 7243 規格也是直徑 150 毫米。市面上的電子直讀式 WBGT 監測裝置,有不少用的是比較小的黑球,官方把「2 英吋」當成這類裝置的黑球直徑。這個數字是儀器規格,各廠牌不一定相同(見瑕疵說明)。
選項 2(測定前 15 分鐘潤濕紗布):官方認為錯,要選。勞研所研究報告整理的 ISO 7243 規格,是讓包覆感應器的吸水綿條下端浸在蒸餾水儲水器裡持續吸水,蒸餾水每 50 分鐘更換,不是只在測定前潤濕一次。選項把它寫成「測定前 15 分鐘潤濕」,跟這個做法對不上,這可能就是官方判錯的原因(出題單位沒有公開說明);我國法規沒有規定潤濕的時間點。
選項 3(三種高度再算術平均):官方認為錯,要選。熱環境不均勻時確實會在頭部、腹部、腳踝等不同高度量測,錯在「算術平均」——勞研所的研究報告也參考 ISO 7243 量頭、腹、腳踝三個高度,沒辦法三處同時量時,「以腹部為主」;ISO 7243 的做法是加權平均:(頭部+2×腹部+腳踝)÷ 4,腹部的權重是頭部、腳踝的兩倍,不是三個值直接相加除以 3。這是國際標準的做法,我國法規沒有寫。
選項 4(溫度計球部插到黑球球心):官方認為對,不選。黑球溫度是量黑球內部達到平衡的溫度,溫度計的感溫部位要放在球的中心,讀到的才是整顆球的代表溫度。ISO 7243 的規格就是「放置在球體中心的溫度傳感器」(勞研所研究報告附錄一)。

記憶輔助(只是幫忙記,不是判斷規則):官方判錯的是紗布潤濕那句(正確時間本站未查證)和「算術平均」那句。

記憶點 官方判錯:②紗布潤濕時間、③三高度用算術平均

官方題目的瑕疵選項 1「電子直讀式綜合溫度熱指數監測裝置的黑球直徑為 2 英吋」官方當成正確敘述,但黑球大小是儀器規格,不是法規,各廠牌、各型號不一定一樣;傳統黑球則是約 15 公分。照字面把它當成「所有電子式裝置都是 2 英吋」,說得太滿。

另外選項 2 官方判錯,題目沒有交代錯在哪裡;對照 ISO 7243 是綿條持續浸在蒸餾水裡吸水,最可能的錯處是「測定前才潤濕」的做法,但我國沒有官方量測程序可以直接對照。

考試還是照官方答案選 2、3。

出處:高溫作業勞工作息時間標準 §3(WBGT 計算)、§6 第 2 項(黑球溫度測定位置);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即時量測防範熱危害—高氣溫作業WBGT量測建議方法」(114-08-29,傳統黑球約 15 公分);勞研所 ILOSH112-H308《我國高氣溫戶外作業熱危害量測評估方法研究》附錄一(ISO 7243 儀器規格);測定高度的加權方式為 ISO 7243 做法(非我國法規)

22200-03-457|複選有關氣態有害物監測,下列哪些錯誤?

  1. 一般直讀式氣體偵測儀器之零點校正以零級氣體(zero gas)進行,惟二氧化碳以略低於戶外正常濃度為宜
  2. 如果環境監測值超過直讀式儀器之全幅(span)校正濃度,可以外插取得數值
  3. 一般而言,直讀式檢知管之體積與採樣用吸附管之體積相當
  4. 浮子流量計之內徑,下方入口比上方出口小

答案:2、3

這題問「哪些錯誤」,官方答案是 2、3:選項 2、3 的敘述是錯的,選項 1、4 官方認為是對的。

法規背景: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 §8 第 1 項規定,採樣、分析及儀器測量的方法,要參照中央主管機關網站登載的勞研所、職業安全衛生機構或相關專業團體建議的採樣分析方法;第 2 項規定,為評估短時間或最高暴露濃度、依前項方法確有困難時,得以直讀式儀器實施監測。儀器怎麼校正、檢知管怎麼抽氣,法條沒有寫,屬於量測技術。

選項 1(零點用零級氣體校正,二氧化碳以略低於戶外正常濃度為宜):官方認為對,不選。零點校正一般用不含待測物的零級氣體(zero gas)。二氧化碳比較特別,戶外空氣本來就含有二氧化碳,官方把「以略低於戶外正常濃度為宜」當成二氧化碳的做法。這句的技術細節我們沒找到官方出處(見 notes)。
選項 2(超過全幅校正濃度可以外插):官方認為錯,要選。直讀式儀器只在校正過的範圍內確認過讀值準確;超過全幅(span)校正濃度的讀值,儀器的線性、感測器是否飽和都沒有被確認,不能用外插去「推」一個數字。遇到這種情形,要用較高濃度的校正氣體重新校正、換量程較大的儀器,或改用其他採樣分析方法。
選項 3(檢知管的體積與吸附管相當):官方認為錯,要選。這裡的「體積」要理解成採樣的空氣體積(見瑕疵說明)。檢知管是用手動採氣器抽取一定次數的空氣,看顯色層長度直接讀濃度,抽的空氣量通常不多;吸附管(例如活性碳管)則是接採樣泵、以一定流率抽氣一段時間,再帶回實驗室分析。以勞研所三氯乙烯的參考方法為例:活性碳管(100 mg/50 mg),流率 10~200 mL/min,採樣體積最小 1.0 L、最大 24.0 L。兩者抽的空氣量差很多,不能說「相當」。
選項 4(浮子流量計內徑下方入口比上方出口小):官方認為對,不選。浮子流量計是一支下窄上寬的錐形管,氣體從下方進入,把浮子往上推;流量越大,浮子要升到管徑越寬的位置,讓周圍的間隙夠大,才能在該位置平衡,所以刻度可以直接讀流量。

記憶點 錯的:超過全幅可外插、檢知管與吸附管採樣量相當

官方題目的瑕疵選項 3 只寫「體積」,沒說是管子本身的大小還是採樣的空氣體積。如果照字面比管子的外觀大小,檢知管和吸附管都是細玻璃管,說「相當」不一定錯。這個比較要指「採樣的空氣體積」才有意義;官方的意思應該就是採樣的空氣量:檢知管抽的空氣量少、直接讀值,吸附管要接泵抽上公升級的空氣再送分析。

選項 1 後半「二氧化碳以略低於戶外正常濃度為宜」,二氧化碳的零點要怎麼做,各儀器手冊的做法可能不同,官方當成正確敘述,我們沒找到官方出處可以對照。

考試還是照官方答案選 2、3。

出處: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 §8 第 1 項、第 2 項(採樣分析方法、直讀式儀器);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 採樣分析參考方法 1108 三氯乙烯(吸附管採樣體積例);環境部 環境事故專業技術小組 氣體檢知管組說明;零點/全幅校正、浮子流量計原理為量測技術觀念(非法規)

22200-03-458|複選有關粉塵監測,下列哪些錯誤?

  1. 胸腔性粉塵(thoracic dust)氣動粒徑中位值為 10 微米,因此主要採用 PM10 採樣裝置進行監測
  2. 目前作業環境監測可呼吸性粉塵之方法,主要是在採集總粉塵的濾紙匣入口加裝符合要求的旋風分徑器
  3. IOM 採樣器是用來採集可吸入性粉塵
  4. 可呼吸微粒採樣器接受曲線氣動直徑中位值為 4 微米

答案:1、4

這題問「哪些錯誤」,官方答案是 1、4:官方認為選項 1、4 的敘述錯,選項 2、3 對。選項 4 跟勞研所的方法寫法有衝突,請先看瑕疵說明。

先把粒徑分類講清楚。職安署「職業性矽肺症及煤礦工作塵肺症認定參考指引」(110 年 6 月)的說法是:粒徑 100 µm 以下稱可吸入性粉塵,10 µm 以下稱胸腔性粉塵,4 µm 以下稱可呼吸性粉塵。這是給一般讀者的簡化說法;採樣上真正用的是「採樣效率曲線」——某個粒徑有百分之幾會被收集,這三種粉塵各有一條曲線。

選項 1(胸腔性粉塵中位值 10 微米,因此主要用 PM10 採樣裝置):官方認為錯,要選。PM10 是環境部空氣品質標準的項目,指「粒徑小於等於十微米(μm)之懸浮微粒」,是量大氣環境用的。作業環境監測要評估的是勞工呼吸帶的暴露,用的是依職業衛生粒徑分類設計的採樣器(個人採樣為主),不是拿環境空品的 PM10 採樣裝置來做。所以「因此主要採用 PM10 採樣裝置」這個推論是錯的。前半「中位值 10 微米」的問題見瑕疵說明。
選項 2(可呼吸性粉塵是在總粉塵濾紙匣入口加裝旋風分徑器):官方認為對,不選。對照勞研所的兩個參考方法就看得出來:總粉塵(MOL 4002)的捕集設備是「濾紙匣內裝 PVC 濾紙」;可呼吸性粉塵(MOL 4001)的捕集設備是「濾紙匣附旋風分粒採樣器」——就是在濾紙匣前面加一個旋風分粒器,先把大顆粒分掉。
選項 3(IOM 採樣器用來採可吸入性粉塵):官方認為對,不選。IOM 採樣器是設計來採集可吸入性(inhalable)粉塵的個人採樣器。這點我們沒找到台灣官方出處(見 notes)。
選項 4(可呼吸微粒採樣器接受曲線氣動直徑中位值為 4 微米):官方認為錯,要選。但勞研所 MOL 4001 寫的是可呼吸性粉塵分粒裝置的「50% cut-off size 是 4 µm」,跟這句看起來是同一件事。官方判錯的理由,我們查不到官方說明,考試照官方答案選。

記憶輔助(只是幫忙記,不是判斷規則):官方判錯的是「PM10 那句」和「可呼吸 4 微米中位值那句」。

記憶點 官方判錯:胸腔性用 PM10、可呼吸中位值 4 µm

官方題目的瑕疵選項 4 跟勞研所的方法有衝突。勞研所 MOL 4001(可呼吸性粉塵/重量法)明寫可呼吸性粉塵分粒裝置「50% cut-off size 是 4 µm」,職安署的塵肺症認定指引也用 4 µm 當可呼吸性粉塵的界線。照這些官方資料,「可呼吸微粒採樣器接受曲線氣動直徑中位值為 4 微米」看起來是對的,官方卻判它錯。

我們沒有查到出題單位對這一句判錯的說明,這是官方答案和官方資料之間明顯的衝突。選項 1 前半的「10 微米」也跟塵肺症指引「10 µm以下稱胸腔性粉塵」一致,選項 1 的錯處在後半「因此主要採用 PM10 採樣裝置」。

考試還是照官方答案選 1、4。

出處: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職業性矽肺症及煤礦工作塵肺症認定參考指引」(110 年 6 月,粒徑分類);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採樣分析參考方法 MOL 4001 可呼吸性粉塵/重量法、MOL 4002 總粉塵/重量法(審查日期 111/08/31);環境部 空氣品質監測網 空氣品質標準(PM10 定義);IOM 採樣器為量測技術觀念(非法規,未找到官方出處)

22200-03-459|複選依整體換氣基本原理,在穩定狀態(steady state)時,作業場所空氣中有害物濃度與下列哪些參數有關?

  1. 有害物發散量
  2. 換氣量
  3. 作業場所氣積
  4. 由室外進入作業場所空氣中有害物濃度

答案:1、2、4

答案是 1、2、4(有害物發散量、換氣量、室外進入空氣中的有害物濃度)。

用質量平衡來看。設作業場所氣積 V、有害物發散量 G、換氣量 Q、從室外進來的空氣中有害物濃度 C0、室內濃度 C,假設室內完全混合均勻、G 與 Q 固定不變、沒有其他去除有害物的機制(例如沉降、吸附):
 V × dC/dt = G + Q × C0 - Q × C
意思是「室內有害物的增加量=發生源放出來的+進氣帶進來的-排氣帶出去的」。

到了穩定狀態,濃度不再變化,dC/dt = 0,整理後得到:
 C = C0 + G / Q
在這個模型的前提下,穩定濃度只跟 G、Q、C0 有關,V 在式子裡消掉了。(實務上室內不會完全混合均勻,設計時常再乘一個安全係數把換氣量放大,但這不改變「穩定濃度與氣積無關」這件事。)

選項 1 有害物發散量 G:選。發散量越大,穩定濃度越高。
選項 2 換氣量 Q:選。換氣量越大,G/Q 越小,濃度越低。
選項 3 作業場所氣積 V:不選。氣積只影響濃度「多快」到達穩定值(還沒穩定時,濃度隨時間的變化跟 Q/V 有關),不影響穩定後的濃度。
選項 4 室外進入空氣中的有害物濃度 C0:選。補進來的空氣本身就帶有有害物,穩定濃度就從 C0 往上加。

法規上也看得到同樣的思路: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 §15 第 1 項,整體換氣裝置的換氣量是依有機溶劑的種類和一小時作業時間內的消費量計算每分鐘所需換氣量(計算方法在附表四),條文列的計算依據裡沒有作業場所氣積。

不要跟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312 搞混:那條的換氣標準是依「工作場所每一勞工所佔立方公尺數」決定每位勞工每分鐘所需的新鮮空氣量,講的是一般工作場所的新鮮空氣供應,不是這題的穩定狀態有害物濃度公式。

記憶點 完全混合的穩態模型:C=C₀+G/Q;氣積 V 只影響多快到達穩態

出處:整體換氣質量平衡(職業衛生觀念,非法條內容);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 §15 第 1 項、第 2 項(換氣量依種類與消費量計算);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312(區別:每人新鮮空氣量)

22200-03-460|複選下列哪些措施可以提昇通風換氣效能?

  1. 吹吸式氣罩改為外裝式氣罩
  2. 包圍式氣罩改裝為捕捉式氣罩
  3. 縮短抽氣口與有害物發生源之距離
  4. 氣罩加裝凸緣(flange)

答案:3、4

答案是 3、4(縮短抽氣口與發生源的距離、氣罩加裝凸緣)。

選項 3 縮短抽氣口與有害物發生源之距離:選。這在法規裡有明文。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 §12 第 1 項第 2 款:「外裝型氣罩應儘量接近有機溶劑蒸氣發生源」;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 §17 第 1 項第 1 款、粉塵危害預防標準 §15 第 1 款也都要求外裝型氣罩儘量接近發生源。原因是外裝式氣罩在開口前方造成的吸引氣流,離開口越遠衰減越快;職安署的局部排氣參考手冊也說,要視發生源與吸氣口距離的不同,讓吸氣風速大到足以在發生源處形成朝向吸氣口的氣流。距離縮短,同樣的排氣量在發生源處的吸引效果就好得多。
選項 4 氣罩加裝凸緣(flange):選。沒有凸緣的開口,會從開口側面、後方吸進很多沒有污染的空氣,白白浪費排氣量。加了凸緣把這些方向擋住,吸引的氣流集中在開口前方,同樣的排氣量能在發生源處得到較好的吸引效果。這是通風原理,法條沒有寫。
選項 1 吹吸式氣罩改為外裝式氣罩:不選。吹吸式是用吹出的氣流把污染物「送」到吸氣口,適合開口面大、外裝式吸不到的場合;改成單純靠吸力的外裝式,在同樣的作業條件下一般會變差,不是提昇。
選項 2 包圍式氣罩改裝為捕捉式氣罩:不選。包圍式把發生源圍起來,職安署的參考手冊說,與非包圍式氣罩相較,它的優點是「可以使用較小的吸氣量達到較低的污染物洩漏濃度」。同一個發生源、條件適合包圍的情況下,改成捕捉式(外裝式)通常效能會變差;不同型式的優劣還是要看現場幾何、風量和污染物流向。

記憶輔助(只是幫忙記,不是判斷規則):改善通風效能是「靠近一點、擋住旁邊、能包就包」。

記憶點 提昇效能:縮短距離、加凸緣;包圍式別改捕捉式

出處: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 §12 第 1 項第 2 款;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 §17 第 1 項第 1 款;粉塵危害預防標準 §15 第 1 款(選項 3);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工業通風—局部排氣裝置設置參考手冊》(112 年 6 月,包圍式氣罩、吸氣風速與距離);凸緣、吹吸式原理為通風觀念(非法條內容)

22200-03-461|複選下列哪些參數數值增加時,可以減少局部排氣裝置之壓力損失?

  1. 氣罩壓力損失係數
  2. 氣罩進入係數
  3. 肘管曲率半徑
  4. 合流管合流角度

答案:2、3

答案是 2、3(氣罩進入係數、肘管曲率半徑)。

壓力損失來自氣流進入開口時的收縮、轉彎、斷面變化、兩股氣流互撞造成的紊流。原則是:氣流進得越順、轉得越緩、合得越斜,損失越小。

選項 1 氣罩壓力損失係數:不選。氣罩的壓力損失=氣罩壓力損失係數 × 管內速度壓。係數越大,損失越大,方向剛好相反。
選項 2 氣罩進入係數:選。進入係數(Ce)的定義是「速度壓 ÷ 氣罩靜壓(取絕對值)」再開根號,也就是實際流量與理想(沒有損失)流量的比值。它跟氣罩壓力損失係數(F)的關係是 Ce = 1 / √(1 + F):Ce 越接近 1,F 越小,氣罩的損失越小。所以進入係數增加,壓力損失減少。這組定義與關係式是工業通風教科書的通用寫法(例如美國 ACGIH《Industrial Ventilation》手冊),職安署的參考手冊沒有列這個公式,本站沒有找到可以逐字核對的台灣官方原文。
選項 3 肘管曲率半徑:選。曲率半徑(通常用曲率半徑與管徑的比值來看)越大,彎得越緩,氣流比較不會在彎道外側擠壓、內側分離,損失較小。反過來,半徑小就是急轉彎,損失大。
選項 4 合流管合流角度:不選。支管跟主管的夾角越大,支管氣流越是「橫著撞進」主管,損失越大。職安署的局部排氣參考手冊寫:「支管接入主管時,盡量使插入角≦30°,以降低流阻、噪音以及污染物或微粒沉積的機會」。所以在一般設計條件下,合流角度越大,損失通常越大,設計上不宜任意加大。

法規裡看得到同一個方向的要求:粉塵危害預防標準 §15 第 2 款要求導管長度宜儘量縮短、肘管數應儘量減少;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 §12 第 1 項第 4 款也要求儘量縮短導管長度、減少彎曲數目。不過這兩條講的是長度和彎曲數目,沒有講曲率半徑或合流角度。

記憶點 進入係數↑、肘管半徑↑→損失↓;合流角宜小(手冊建議≦30°)

出處:氣罩進入係數與壓力損失係數關係、肘管曲率半徑為通風觀念(非法條內容);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工業通風—局部排氣裝置設置參考手冊》(112 年 6 月)第 17 頁(支管插入角);粉塵危害預防標準 §15 第 2 款、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 §12 第 1 項第 4 款(背景:縮短導管、減少彎曲)

💬 有問題或建議?留言給我 單一題目有錯,用那一題下方的回報鈕比較快 證來了 · 個人經營的證照題庫網站,目前收錄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乙級 · 聯絡信箱 ezpass.cert@gmail.com
本站為自行整理之學習資源,非官方網站,與勞動部及技能檢定中心無任何隸屬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