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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安全衛生相關法規 第 1~54 題

勞動部公告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乙級學科題庫(專業科目),逐題附答案、解析、記憶點與法規出處。答案依官方題庫;法規已修正或官方題目有瑕疵的題目另外標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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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00-01-001|單選勞動基準法計算職業災害補償引用「平均工資」一詞,係指災害發生之當日前多久期間內所得工資總額除以該期間之總日數所得之金額?

  1. 1 個月
  2. 3 個月
  3. 6 個月
  4. 1 年

答案:3

勞基法的「平均工資」原則上看事由發生當日前 6 個月:把這 6 個月的工資總額除以期間總日數(工作未滿 6 個月者,改用工作期間計算;按日、按時或論件計酬者另有不得低於 60% 的保底)。不是 1 個月也不是 1 年。

記憶點 平均工資=前 6 個月

出處:勞動基準法(平均工資定義)

22200-01-002|單選依勞動基準法規定,勞工每幾日中至少應有一日休息作為例假?

  1. 5
  2. 6
  3. 7
  4. 14

答案:3

例假是「每 7 日中至少應有 1 日」的休息,這是一例一休制度的基礎。注意例假與休息日是不同的東西。

記憶點 例假:每 7 日至少 1 日

出處:勞動基準法第 36 條

22200-01-003|單選依勞動基準法規定,勞工遭受職業災害後,雇主之職業災害補償原則為下列何者?

  1. 不論雇主有無過失責任,均應予以補償
  2. 視雇主有無過失決定補償與否
  3. 視勞工有無過失決定補償與否
  4. 視勞工是否提出要求決定補償與否

答案:1

勞基法的職業災害補償採「無過失責任主義」——不論雇主有沒有過失都要補償。這是它與民法侵權責任最大的差別,也是考試最愛出的觀念題。

記憶點 無過失責任

出處:勞動基準法(職業災害補償)

22200-01-004|單選依勞動基準法規定,勞工因職業災害死亡,雇主除給與 5 個月平均工資喪葬費外,並應一次給予其遺屬多少個月平均工資之死亡補償?

  1. 30
  2. 40
  3. 50
  4. 60

答案:2

職災死亡時雇主要給兩筆:喪葬費 5 個月平均工資,加上死亡補償 40 個月平均工資。

記憶點 喪葬 5 個月+死亡 40 個月

出處:勞動基準法(職業災害補償)

22200-01-005|單選依勞動基準法規定,勞工遭遇職業災害死亡,其死亡補償受領之遺屬第一順位為下列何者?

  1. 父母
  2. 配偶及子女
  3. 祖父母
  4. 兄弟姊妹

答案:2

死亡補償的遺屬受領順位是:配偶及子女 → 父母 → 祖父母 → 孫子女 → 兄弟姊妹。第一順位是配偶及子女。

記憶點 順位: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孫子女→兄弟姊妹

出處:勞動基準法(職業災害補償)

22200-01-006|單選依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規定,勞工因職業災害死亡,雇主應於幾日內給予其遺屬喪葬費?

  1. 3
  2. 5
  3. 10
  4. 15 日

答案:1

喪葬費最急,死亡後 3 日內就要給;死亡補償則是死亡後 15 日內給付(勞基法施行細則 §33)。兩個數字容易互相混淆。

記憶點 喪葬費 3 日、死亡補償 15 日

出處: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

22200-01-007|單選依勞工請假規則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1. 婚假 8 日工資照給
  2. 養父母喪亡喪假 6 日工資照給
  3. 普通傷病假未住院者 1 年內合計不超過 30 日
  4. 事假不給工資,1 年內合計不超過 14 日

答案:2

喪假日數看親等:父母、養父母、繼父母、配偶喪亡是 8 日,祖父母、子女、配偶之父母才是 6 日。所以「養父母喪亡喪假 6 日」是錯的。

記憶點 父母/配偶喪假 8 日;祖父母/子女 6 日

出處:勞工請假規則

22200-01-008|單選依職工福利金條例規定,有關職工福利金之提撥,每月於每個職員工薪資內各扣百分之多少?

  1. 0.1
  2. 0.2
  3. 0.5
  4. 1.0

答案:3

職工福利金的來源之一,是每月從每位職員工的薪資中扣繳 0.5%,屬於勞方負擔的部分。這個比例常和其他提撥來源的百分比混在一起記,單獨挑出來背比較保險。

記憶點 薪資扣 0.5%

出處:職工福利金條例

22200-01-009|單選依職工福利金條例施行細則規定,工廠或企業組織應將書表送職工福利委員會備查,下列何者錯誤?

  1. 每月職員薪津計算表
  2. 每月職工離職統計表
  3. 每月營業收入及其他收入之報告表
  4. 向董事會提出之業務報告書

答案:2

應送職工福利委員會備查的是薪津計算表、營業收入及其他收入報告表、向董事會提出的業務報告書。「職工離職統計表」與福利金的收支無關,不在其中。

記憶點 福委會只收薪津、收入、業務報告,離職統計不算

出處:職工福利金條例施行細則

22200-01-010|單選依勞工保險條例規定,普通事故保險之分類及其給付種類,不包括下列何者?

  1. 生育
  2. 傷病
  3. 失能
  4. 醫療

答案:4

勞保普通事故給付有生育、傷病、失能、老年、死亡五種。醫療給付已在民國 84 年全民健保開辦時移出勞保,所以勞保沒有醫療給付。

記憶點 普通事故:生育、傷病、失能、老年、死亡

出處:勞工保險條例

22200-01-011|單選依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1. 被保險人因遭遇傷害在請假期間者,不得退保
  2. 被保險人離職時,投保單位應於離職第 2 天填具退保申報表送交保險人
  3. 保險人應至少每 3 年精算 1 次普通事故保險費率
  4. 同時具備參加勞工保險及公教人員保險條件者,僅得擇一參加之

答案:2

投保單位應於勞工離職「當日」列表通知保險人辦理退保,不是離職第 2 天。勞保的加保與退保都是以當日為準。

記憶點 離職當日退保

出處: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22200-01-012|單選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規定,因職業傷病致喪失全部或部分生活自理能力,確需他人扶助,得向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申請何種補助?

  1. 生活津貼
  2. 殘廢生活津貼
  3. 器具補助
  4. 照護補助

答案:4

因職業傷病喪失全部或部分生活自理能力、確需他人扶助者,申請的是「照護補助」。生活津貼是針對失能而喪失或減少工作能力者,兩者用途不同。

記憶點 不能自理、要人扶助,就是照護補助

出處: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

22200-01-013|單選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規定,因歇業或重大虧損,報經主管機關核定者,雇主得預告終止與職業災害勞工之勞動契約,並應依勞動基準法之規定,發給職業災害勞工何種費用?

  1. 資遣費
  2. 慰問金
  3. 生活津貼
  4. 退休金

答案:1

雇主因歇業或重大虧損、經主管機關核定後預告終止職災勞工的勞動契約時,應依勞基法規定發給資遣費。

記憶點 歇業虧損終止職災勞工契約,發資遣費

出處: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

22200-01-014|單選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規定,職業災害未認定前,勞工無法上班時,應如何處理?

  1. 先請普通傷病假
  2. 先以公傷病假處理
  3. 先請事假
  4. 先予留職停薪

答案:1

職災尚未認定前,勞工應先請普通傷病假;等認定為職業災害後,再轉為公傷病假並補回差額。實務上很常見的處理順序。

記憶點 先普通傷病假,認定後轉公傷病假

出處: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

22200-01-015|單選依就業保險法規定,下列何者正確?

  1. 已參加公教人員保險者,仍可參加本保險
  2. 已領取勞工保險老年給付不得參加本保險
  3. 受僱於依法免辦登記且無核定課稅之雇主者,可參加本保險
  4. 依法免辦登記且無統一發票購票證之雇主,可參加本保險

答案:2

就業保險的被保險人須為受僱且尚未領取勞保老年給付者。已領取老年給付代表已退出職場保障體系,不得再參加就業保險。

記憶點 領過勞保老年給付,就不能再保就業保險

出處:就業保險法

22200-01-016|單選依就業保險法規定,有關保險給付,不包括下列何者?

  1. 失業給付
  2. 提早就業獎助津貼
  3. 職業病生活津貼
  4.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答案:3

就業保險的給付是:失業給付、提早就業獎助津貼、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以及失業期間健保費補助。「職業病生活津貼」屬於職災保護法的給付,不是就業保險。

記憶點 就保有職訓生活津貼,沒有職業病生活津貼

出處:就業保險法

22200-01-017|單選依就業保險法施行細則規定,被保險人請領職業訓練生活津貼,應備具之申請書件,不包括下列何者?

  1. 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申請書及給付收據
  2. 離職證明書
  3. 國民身分證或其他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4. 被保險人勞保卡影本

答案:4

申請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要備的是申請書及給付收據、離職證明書、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勞保卡影本不是必備文件。

記憶點 職訓生活津貼只要申請書、離職證明、身分證明

出處:就業保險法施行細則

22200-01-018|單選下列何者非勞動檢查法明定之立法目的?

  1. 貫徹勞動法令之執行
  2. 人力發展
  3. 安定社會
  4. 發展經濟

答案:2

勞動檢查法的立法目的是:貫徹勞動法令之執行、維護勞雇雙方權益、安定社會、發展經濟。四個選項裡只有「人力發展」不在條文中。

記憶點 貫徹法令、維護權益、安定社會、發展經濟

出處:勞動檢查法第 1 條

22200-01-019|單選依勞動檢查法規定,由中央主管機關指定為辦理危險性機械或設備檢查之行政機關、學術機構、公營事業機構或非營利法人,係指下列何者?

  1. 勞動檢查機構
  2. 安全衛生相關團體
  3. 代行檢查機構
  4. 主管機關

答案:3

由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來辦理危險性機械或設備檢查的機關或機構,叫做代行檢查機構。勞動檢查機構則是執行一般勞動檢查的公務機關,兩者不同。

記憶點 中央指定辦危險性機械設備檢查的是代行檢查機構

法規已修正題幹的「公營事業機構」是舊條文用語。現行勞動檢查法 §3 第 2 款寫的是:代行檢查機構指由中央主管機關指定為辦理危險性機械或設備檢查之「行政機關、學術機構或非營利法人」,已經沒有公營事業機構。答案不受影響,考試仍選代行檢查機構。

出處:勞動檢查法

22200-01-020|單選下列何者非勞動檢查法明定之勞動檢查事項範圍?

  1. 勞動基準法令規定之事項
  2. 職業安全衛生法令規定之事項
  3. 食品安全衛生法令規定之事項
  4. 勞工保險、勞工福利、就業服務及其他相關法令

答案:3

勞動檢查的範圍限於勞動法令:勞基法令、職安法令、勞保勞福就服等相關法令。食品安全衛生法令屬衛福部主管,不在勞動檢查範圍內。

記憶點 勞檢只查勞動法令,食安法歸衛福部

出處:勞動檢查法

22200-01-021|單選勞動檢查員執行下列何種職務,不得事前通知事業單位?

  1. 危險性工作場所審查或檢查
  2. 危險性機械或設備檢查
  3. 職業災害檢查
  4. 專案檢查

答案:4

可以事前通知的只有四類:危險性工作場所審查或檢查、危險性機械或設備檢查、職業災害檢查,以及經核准者。專案檢查不在其中,所以不得事前通知——因為專案檢查就是要查平常的真實狀況。

記憶點 專案檢查不能先通知,就是要看平常的真實狀況

出處:勞動檢查法

22200-01-022|單選對於事業單位有違反勞動法令規定之檢查結果,勞動檢查機構應於幾日內以書面通知立即改正或限期改善?

  1. 5
  2. 8
  3. 10
  4. 15

答案:3

勞動檢查機構查到違反勞動法令後,應於 10 日內以書面通知事業單位立即改正或限期改善。這個 10 日是「機關通知」的期限,別和事業單位收到後要在現場「公告 7 日以上」搞混,一組兩個數字常一起考。

記憶點 通知改善 10 日內

出處:勞動檢查法

22200-01-023|單選經勞動檢查機構以書面通知之檢查結果,事業單位應於該違規場所顯明易見處公告幾日以上?

  1. 7
  2. 10
  3. 15
  4. 30

答案:1

事業單位收到檢查結果通知後,應於違規場所顯明易見處公告 7 日以上。與上一題的 10 日是不同的兩個數字,很容易搞混。

記憶點 公告 7 日以上(通知才是 10 日)

出處:勞動檢查法

22200-01-024|單選下列何者不屬於職業安全衛生法所稱之職業災害?

  1. 勞工於噴漆時有機溶劑中毒
  2. 勞工因工作罹患疾病
  3. 勞工為修理機器感電死亡
  4. 化學工廠爆炸致居民死傷多人

答案:4

職業災害的受害對象必須是「工作者」。化學工廠爆炸造成附近居民死傷,居民不是該事業單位的工作者,因此不屬職業災害(但仍是公共安全事件)。

記憶點 對象必須是工作者

出處:職業安全衛生法

22200-01-025|單選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職業災害係工作者於下列何種場所之建築物、機械、設備、原料、材料、化學物品、氣體、蒸氣、粉塵等或作業活動及其他職業上原因引起之疾病、傷害、失能或死亡?

  1. 作業場所
  2. 工作場所
  3. 勞動場所
  4. 活動場所

答案:3

職安法的職業災害定義用的是範圍最大的「勞動場所」。三個場所由大到小是:勞動場所 ⊃ 工作場所 ⊃ 作業場所,這組包含關係幾乎年年考。

記憶點 勞動場所>工作場所>作業場所

出處:職業安全衛生法

22200-01-026|單選職業安全衛生法之中央主管機關為下列何者?

  1. 內政部
  2. 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
  3. 勞動部
  4. 衛生福利部

答案:3

中央主管機關是勞動部,實務業務由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執行;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記憶點 中央=勞動部

出處:職業安全衛生法

22200-01-028|單選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雇主設置下列何種機械應符合中央主管機關所定防護標準?

  1. 動力衝剪機械
  2. 起重機
  3. 升降機
  4. 吊籠

答案:1

動力衝剪機械屬於「機械、設備、器具」,須符合中央主管機關所定的安全標準(現行 §7 用語;題目的「防護標準」是舊稱,源頭管理)。一定容量以上的起重機、營建用升降機、吊籠屬於「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施行細則 §22;一般大樓電梯不算),走的是檢查與合格證的制度,兩套規範不同。

記憶點 防護標準 vs 危險性機械設備檢查

出處:職業安全衛生法

22200-01-029|單選有關職業安全衛生法規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1. 勞工保險條例之主管機關已配合全民健康保險之開辦,移由衛生福利部主管
  2. 工作場所建築物應依建築法規及職業安全衛生法規之相關規定設計
  3. 為規定勞動條件最低標準,保障勞工權益,加強勞雇關係,促進社會與經濟發展,特訂定職業安全衛生法
  4. 危險性工作場所審查暨檢查辦法係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訂定

答案:2

工作場所的建築物必須同時符合建築法規與職安法規。其他三個選項分別搞錯了勞保條例的主管機關、把勞基法的立法目的安到職安法上、以及危險性工作場所審查暨檢查辦法的法源。

記憶點 廠房建築要同時合建築法規和職安法規

出處:職業安全衛生法

22200-01-030|單選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在高溫場所工作之勞工,雇主不得使其每日工作時間超過多少小時?

  1. 4
  2. 5
  3. 6
  4. 7

答案:3

高溫場所工作的勞工,雇主不得使其每日工作時間超過 6 小時。這是職安法對特殊作業的工時上限。

記憶點 高溫作業每日上限 6 小時

出處:職業安全衛生法

22200-01-031|單選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僱用勞工時應施行下列何種檢查?

  1. 體格檢查
  2. 定期健康檢查
  3. 特殊健康檢查
  4.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健康檢查

答案:1

僱用時做的是「體格檢查」,用來確認勞工是否適合該工作;在職期間做的才是「健康檢查」(定期或特殊)。進來前體格、進來後健康。

記憶點 僱用時=體格檢查

出處:職業安全衛生法

22200-01-033|單選依職業安全衛生法令規定,固定式起重機吊升荷重至少在多少公噸以上者,須由接受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人員擔任操作人員?

  1. 1
  2. 3
  3. 5
  4. 10

答案:2

固定式起重機吊升荷重在 3 公噸以上者,須由受訓合格或技能檢定合格的人員操作。起重機類的門檻數字常考,3 公噸是最基本的一個。

記憶點 固定式起重機 3 公噸以上

出處:職業安全衛生法令

22200-01-034|單選某工程由甲營造公司承建,甲營造公司再將其中之施工架組配及拆除交由乙公司施作,則甲公司就職業安全衛生法而言是何者?

  1. 業主
  2. 原事業單位
  3. 承攬人
  4. 再承攬人

答案:2

甲承建工程後再把一部分交給乙施作,甲就是把事業一部分交付承攬的「原事業單位」,乙是承攬人。若乙再往下發包,接手的才是再承攬人。

記憶點 發包者=原事業單位

出處:職業安全衛生法

22200-01-036|單選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應由何者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統一指揮及協調工作?

  1. 承攬人
  2. 再承攬人
  3. 原事業單位
  4. 檢查機構

答案:3

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由原事業單位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統一指揮及協調。責任在最上游,不能推給承攬商。

記憶點 共同作業由原事業單位指揮協調

出處:職業安全衛生法

22200-01-037|單選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17 歲男性工作者可從事下列何種工作?

  1. 坑內工作
  2. 處理易燃性物質
  3. 有害輻射散布場所
  4. 有機溶劑作業

答案:4

未滿 18 歲者不得從事坑內工作、處理易燃性物質、有害輻射散布場所等危險有害工作。「有機溶劑作業」本身不是 §29 列舉的工作別,所以官方答案選它。

記憶點 未滿18歲禁坑內、易燃物、輻射,有機溶劑可做

官方題目的瑕疵這一題照字面講得太滿。很多有機溶劑(丙酮、甲醇、二甲苯、苯等)在設施規則 §13 屬於易燃液體,而妊娠與分娩後女性及未滿十八歲勞工禁止從事危險性或有害性工作認定標準附表一工作別二,禁止未滿 18 歲者「使用爆炸性、易燃性等物質」(臨時性使用除外);工作別十五也限制容許暴露標準有「瘤」註記的物質。所以實務上 17 歲的人不是什麼有機溶劑作業都能做。考試仍照官方選 4。

出處:職業安全衛生法

22200-01-038|單選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雇主不得使分娩後未滿 1 年女性勞工從事下列何種危險性或有害性工作?

  1. 礦坑工作
  2. 異常氣壓工作
  3. 起重機運轉工作
  4. 有害輻射散布場所之工作

答案:1

分娩後未滿 1 年的女性勞工,不得從事礦坑工作及鉛及其化合物散布場所之工作等。異常氣壓、有害輻射屬於妊娠中女性的禁止項目,範圍不同,要分開記。

記憶點 分娩後未滿 1 年:礦坑、鉛作業

出處:職業安全衛生法

22200-01-039|單選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有關職業安全衛生諮詢會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1. 置委員 7 人至 12 人
  2. 委員任期 3 年
  3. 由中央主管機關召開
  4. 由各公(協)會團體推派代表組成

答案:3

職業安全衛生諮詢會由中央主管機關召開,用以研議國家職業安全衛生政策。其他三個選項的人數、任期與組成方式都與條文不符。

記憶點 職業安全衛生諮詢會由中央主管機關召開

出處:職業安全衛生法

22200-01-040|單選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事業單位工作場所如發生職業災害,應由下列何者會同勞工代表實施調查、分析及作成紀錄?

  1. 勞動檢查機構
  2. 警察局
  3. 縣市政府
  4. 雇主

答案:4

工作場所發生職業災害時,應由「雇主」會同勞工代表實施調查、分析並作成紀錄。勞動檢查機構的檢查是另一回事,不能取代雇主自己的調查義務。

記憶點 雇主會同勞工代表調查

出處:職業安全衛生法

22200-01-041|單選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事業,雇主應多久填載職業災害統計,報請勞動檢查機構備查?

  1. 每月
  2. 每三個月
  3. 每半年
  4. 每年

答案:1

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事業,職業災害統計是按月填載、報請勞動檢查機構備查,屬於月頻率的例行作業,不是季報或年報。這個「每月」常和職災發生後8小時內通報、檢查結果公告7日以上等時限混在一起,記住統計=按月就好。

記憶點 職災統計:按月報備查

出處:職業安全衛生法

22200-01-042|單選勞工如發現事業單位違反有關安全衛生之規定時,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其申訴對象不包括下列何者?

  1. 雇主
  2. 主管機關
  3. 檢查機構
  4.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答案:4

職安法給勞工的申訴管道只有三個:雇主、主管機關(勞動部或地方勞工主管機關)與勞動檢查機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例如經濟部、衛福部)不在其中。另外雇主不得因勞工申訴而解僱、調職或做其他不利處分。

記憶點 申訴:雇主/主管機關/檢查機構

出處:職業安全衛生法

22200-01-044|單選職業安全衛生法規所稱重傷之災害,指造成罹災者肢體或器官嚴重受損,危及生命或造成其身體機能嚴重喪失,且住院治療連續達幾小時以上?

  1. 4
  2. 8
  3. 12
  4. 24

答案:4

重傷的認定有兩個要件:肢體或器官嚴重受損、危及生命或身體機能嚴重喪失,加上住院治療連續達24小時以上。24小時就是整整一天,比較好記;別和職業災害發生後應於8小時內通報的時限搞混。

記憶點 重傷=住院連續24小時以上

出處:職業安全衛生法

22200-01-045|單選下列何種法律未規定承攬作業有關事項?

  1. 職業安全衛生法
  2.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
  3. 勞工保險條例
  4. 勞動基準法

答案:3

職安法有原事業單位與承攬人的責任分擔、勞基法有承攬人與事業單位的職災補償連帶責任、職災保險及保護法也處理承攬情形下的保障,只有勞工保險條例是規範投保資格與保險給付,沒有處理承攬關係。

記憶點 勞保條例只管投保與給付

出處:職業安全衛生法

22200-01-046|單選某縣有一事業單位因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規,經勞動部予以罰鍰處分,該事業單位如有不服,得依法向下列何機關提起訴願?

  1. 當地縣政府
  2. 所在地之法院
  3. 勞動部
  4. 行政院

答案:4

訴願是向原處分機關的上級機關提起。罰鍰是勞動部作成的處分,勞動部的上級機關就是行政院,所以向行政院提訴願。縣政府不是勞動部的上級,法院則是訴願被駁回後再提行政訴訟才會走到的階段。

記憶點 勞動部處分→向行政院訴願

出處:訴願法

22200-01-047|單選於勞動契約存續中,由雇主所提示,使勞工履行契約提供勞務之場所,為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所稱之何種場所?

  1. 職業場所
  2. 工作場所
  3. 作業場所
  4. 勞動場所

答案:4

「勞動契約存續中由雇主所提示、使勞工履行契約提供勞務」講的正是勞動場所,範圍最大。

三個場所由大到小是勞動場所 → 工作場所 → 作業場所:工作場所是勞動場所中,接受雇主或代理雇主指示處理有關勞工事務之人所能支配、管理的範圍;作業場所則是工作場所中,從事特定工作目的的那一小塊。

記憶點 勞動場所>工作場所>作業場所

法規已修正題目寫「依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所稱」,但施行細則 §5 現在是「(刪除)」。

這三個場所的定義已經升格到母法——職業安全衛生法 §2 第 6、7、8 款,定義內容與題幹敘述一致。答案仍是勞動場所,只是法源層級變了。

出處:職業安全衛生法 §2 第 6~8 款

22200-01-048|單選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所稱高壓,其電壓範圍為何?

  1. 超過 600 伏特未滿 22800 伏特
  2. 超過 220 伏特未滿 11400 伏特
  3. 超過 380 伏特未滿 22800 伏特
  4. 超過 440 伏特未滿 34500 伏特

答案:1

電壓分三級:600 伏特以下是低壓;超過 600 伏特『至』22800 伏特是高壓;超過 22800 伏特才是特高壓。

注意條文用的是「至二萬二千八百伏特」而不是「未滿」——剛好 22800 伏特這個點仍然算高壓,要超過才跳到特高壓。選項的寫法是「未滿 22800」,在四個選項裡仍是唯一合理解,但邊界值的正確講法是「至」。

600 和 22800 這兩條分界線幾乎年年考,記牢就不會被選項裡的 220、380、440 這些常見電壓騙走。

記憶點 低壓≦600<高壓≦22800<特高壓

出處: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3

22200-01-049|單選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規定,特高壓係指超過多少伏特之電壓?

  1. 69000
  2. 22800
  3. 11400
  4. 161000

答案:2

特高壓的門檻就是超過22800伏特,也就是高壓的上界往上。69000和161000確實是輸電線路的常見電壓、也都屬特高壓,但都不是法規訂的分界點,題目問「超過多少伏特」只能選22800。

記憶點 特高壓=超過22800伏特

出處: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22200-01-050|單選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規定,金屬鈉屬於下列何者?

  1. 爆炸性物質
  2. 著火性物質
  3. 易燃液體
  4. 氧化性物質

答案:2

金屬鈉遇水會劇烈反應放熱並起火,屬於著火性物質(禁水性物質)這一類,和碳化鈣、黃磷、鎂粉同組。爆炸性物質指的是硝化甘油、過氧化物那種本身含爆炸性基團的物質,兩類危害機制完全不同。

記憶點 金屬鈉、碳化鈣=著火性物質

出處: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22200-01-051|單選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規定,易燃液體係指閃火點未滿攝氏多少度之物質?

  1. 55
  2. 65
  3. 75
  4. 85

答案:2

易燃液體的分界是閃火點未滿攝氏65度,閃火點越低越容易在常溫下形成可燃蒸氣,汽油、甲醇、丙酮都遠低於這條線。65度要和氣體容器溫度須保持40度以下分開記,這兩個數字最常被互換。

記憶點 易燃液體:閃火點未滿65℃

出處: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22200-01-052|單選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規定,乙烷屬於下列何者?

  1. 爆炸性物質
  2. 著火性物質
  3. 易燃液體
  4. 可燃性氣體

答案:4

乙烷在常溫常壓下是氣體,和甲烷、丙烷、丁烷、乙烯、乙炔、氫氣同列為可燃性氣體。判斷訣竅:常溫是氣體就往可燃性氣體想,是液體才看閃火點歸易燃液體,固體金屬或遇水生火的多半歸著火性物質。

記憶點 甲乙丙丁烷、氫=可燃性氣體

出處: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22200-01-053|單選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規定,建築物工作室之樓地板至天花板淨高應在多少公尺以上?

  1. 2
  2. 2.1
  3. 2.8
  4. 3

答案:2

工作室從樓地板到天花板的淨高要2.1公尺以上,這是讓人長時間工作的最低空間要求。很容易和通道自路面起算2公尺內不得有障礙物混淆:房間淨高是2.1,通道淨空是2,數字只差0.1但適用對象不同。

記憶點 工作室淨高≧2.1公尺

出處: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22200-01-054|單選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規定,室內工作場所之通道,自路面起算多少公尺高度範圍內不得有障礙物?

  1. 1.8
  2. 2
  3. 2.1
  4. 3

答案:2

室內工作場所的通道,自路面起算2公尺高度範圍內不得有任何障礙物,避免撞頭或勾到管線、吊掛物。這個2公尺和工作室天花板淨高2.1公尺是兩回事,考題常把兩個數字互換來設陷阱。

記憶點 通道2公尺內不得有障礙物

出處: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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